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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次上调

信息来源:连网 发布日期:2021-06-10 09:24 浏览次数: 字号: [小] [中] [大]

日前,省人社厅、财政厅正式下发通知,部署我省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。根据全省统一安排,我市在第一时间启动202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,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这项惠民政策兑现到位。昨日,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,我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的养老金和增资补发部分将于本月1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,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后的养老金和增资补发部分预计于本月21日前后全部发放到位。

根据调整方案,凡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、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人员,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。本次调整,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,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6年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,惠及全市近3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。

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,与去年总体保持一致,主要由固定额、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。其中,固定额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;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.2%增加。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部分,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,缴费年限每满1年,为每月增加1.8元;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(含25年)的部分,缴费年限每满1年,为每月增加2.7元;25年以上部分,缴费年限每满1年,为每月增加4.5元;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,按27元增加。

此外,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,2020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、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,在参加普调基础上,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、32元和41元,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。